孙洪山同志任山西高院党组书记

05.11.2018  16:01

   

   11月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陈跃钢宣布省委关于孙洪山、邱水平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邱水平、孙洪山同志作了表态发言,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出席并讲话。

   

   近日,中央决定提名孙洪山同志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侯选人;邱水平同志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根据中央提名,山西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孙洪山同志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邱水平同志不再担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商黎光代表山西省委对邱水平同志在担任山西高院院长期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介绍了孙洪山同志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中央此次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的调整,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也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山西干部的关心和厚爱,我们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定上来,团结奋斗,扎实工作,为持续巩固发展“两转”良好态势,实现“两个持久”,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商黎光对全省法院的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1.坚持政治建警,坚守政治定力。

   全省各级法院特别是省高院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广大干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2.坚持“攥指成拳”,形成整体合力。

   洪山同志作为班长,要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敢于负责,又要发扬民主,各位班子成员要以大局为重,积极支持洪山同志的工作。要以共同的事业强化团结,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团结,以良好的修养维护团结,努力打造一个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的领导集体。

   3.坚持法治引领,严格公正司法。

   要统筹指导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把握斗争方向、法律政策、工作大局,确保案件审理工作依法高效开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其他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也要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特别是要全力开展执行攻坚,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4.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审判质效。

   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科学谋划并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切实提升审判和执行工作质效。要积极推进法院系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努力引领审判执行工作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5.坚持服务大局,促进转型发展。

   要立足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全省“两转”基础上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发展目标,在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在服务保障发展上动脑筋,在支持民营经济、激发创新活力上出实招,努力为转型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6.坚持从严治警,强化队伍建设。

   要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汲取“小四毛”等案件的深刻教训,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和队伍集中整肃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不断引向深入。

   山西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明主持会议并代表省高院作表态发言。山西高院党组成员、机关全体干部、院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各中院院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