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宗教工作干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在哈尔滨市召开

17.11.2017  16:17

2017年11月12-16日,黑龙江省宗教局在哈尔滨市组织召开了全省宗教工作干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此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在全省宗教工作战线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增强全省宗教工作干部实际工作水平,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来自全省13个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市,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以及下辖的132个县区的宗教工作干部共197人参加了培训,国家宗教局副局长张彦通受邀作专题讲座,由全省宗教工作专家进行了专题学习辅导,省宗教局副巡视员张越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会议指出,学习新修订《条例》是对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对提高我省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有着深远的意义。

会议强调,要结合本地情况做好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进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新修订《条例》学习宣传工作,为实施新修订《条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学习宣传工作进宗教团体、进宗教院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宣传,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要做好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不断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各地要通过此次培训,结合明年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发挥宗教界门户网站及主办媒体的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及手机微信公众号,正确宣传引导新修订《条例》内容,及时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解疑释惑,不断开创我省宗教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