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公示

14.12.2016  18:11

  依据《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对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提交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审核合格,我局拟批准核发哈药集团制药总厂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及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8日
  监督电话:0451-82363470  0451-8236341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