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重大刑事案件 检察长列席会议

27.10.2018  01:30


    10月25日下午,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党组书记、院长田守明主持会议并讲话,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军列席会议。

    田守明指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强化审判监督、提升审判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之间相互配合、增进了解、达成共识。双方要以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良好开端,密切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从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共同打击犯罪、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实现司法公正。

    付军表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是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法、检两院虽然角色和分工不同,但是价值追求是相同的,都是为了惩罚犯罪,维护法律的权威,通过列席审判委员会,法、检两家,就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讨论,能够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确保案件得到正确的定性和公正的处理,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下一步,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具体情况、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合议庭形成的意见及公诉意见。付军检察长认为此案办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同意审理意见。审委会委员针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认真讨论并形成决定意见。

    双鸭山中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共同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