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老旧小区住宅可加装电梯 预计4月初征集试点小区

19.03.201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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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报3月19日讯 今年全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此前,我省新制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意见都提到推动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送审稿)》对加装电梯提出相应规定。13日,记者从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获悉,我省已经在推进老旧小区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事宜,将于本月完成组建黑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联盟,预计4月初面向社会征集试点改造的小区,市民可按单元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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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今年2月,《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送审稿)》制定完毕,向社会征求意见。条例中提到,加装电梯应当满足建设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电梯配置等方面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资金由加装电梯申请方筹集,县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加装电梯的有关办法。

  据省电梯行业协会张仰明秘书长介绍,相关具体配套方案还在制定中。“黑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联盟,本月我们就组建完成。对有意愿的小区,行业协会负责协调办理,联系各部门审批。所以待联盟组建完毕后,我们预计在4月初开始向社会征集试点的小区,也开始我省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改造试水。”张仰明说。据悉,黑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联盟成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律师等,此外还有相关政府部门,该组织正在推进中。

  记者从我省住建部门了解到,我省允许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具体实施意见年内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