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纪委通报5起中小学教师违规问题 涉及有偿补课等

21.09.2017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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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哈尔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教育管理部门严肃查处了一批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等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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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哈尔滨市第四十七中学教师马尔迪、何丽、刘晶收受礼品问题

  2017年9月6日,马尔迪、何丽、刘晶等三名教师收受学生家长赠送的3条丝巾,价值1500元。马尔迪受到记过处分,何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晶受到警告处分,三名教师被取消两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晋级资格,责令按照礼品价值折合现金退还学生家长。第四十七中学副校长刘亚文被诫勉谈话;校长赵一梅被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南岗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张慧莉被批评教育。

   二、哈尔滨市第四中学教师崔璐违规补课问题

  2017年8月2月,崔璐在道外区一民宅违规补课。崔璐受到记过处分,被停止一学期教学工作,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晋级资格,责令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作出检讨。第四中学校长杨秀芬被诫勉谈话。

   三、哈尔滨市太星小学副校长张云凯违规补课问题

  2017年7月27日,张云凯在天朗文化学校违规补课。张云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撤销副校长职务。太星小学校长闫秀玲被诫勉谈话。

   四、木兰县柳河镇第一中学教师李宝财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3月份以来,李宝财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在南岗区一文化补习班兼职教学,收取补课费3100元。李宝财被降低岗位等级,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晋级资格。第一中学副校长褚立军被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校长王广清被批评教育。木兰县教育局副局长王成、纪委书记毕双被提醒谈话。

  五、通河县实验小学教师赵庆敏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3月至7月期间,赵庆敏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在通河县英才补习班给一年级15名学生补课,领取补课费4500元。赵庆敏被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取消班主任资格及相关待遇,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和晋级资格。实验小学校长孙彦玲被诫勉谈话。通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任长山、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汪锦娟被批评教育。

  市纪委强调,全市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已开展半月有余,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务必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市纪委要求,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要从上述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对照检查,不折不扣地将教育管理部门的纪律要求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对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学校负责人、教育主管部门责任,坚决遏制住一些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等问题,推动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新晚报记者  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