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印发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指导意见

15.02.2017  21: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林业和公安改革的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经征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同意,国家林业局联合公安部近期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共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森林公安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确定了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5条基本原则;第二部分谋划了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7个方面主要任务和40多条具体措施;第三部分就加强对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等4条工作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建设美丽中国、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的总要求,根据林业发展和公安工作基本规律,建立完善具有林业特色、切合森林公安实际的现代警务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综合保障体制,推动实现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森林公安队伍,进一步提升林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为林业改革发展、林区和谐稳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必须坚持的5条基本原则是:坚持双重领导,完善内部管理体制,打造忠诚可靠的森林公安队伍;坚持法治原则,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法有序推进改革;坚持突出主线,全面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林业改革和公安改革各项政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队伍管理问题、执法突出问题和资源保护问题;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防止“一刀切”。       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7个方面主要任务为:一是结合队伍现状和发展需要,推进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二是围绕打击违法犯罪主业,加强森林公安执法能力建设;三是着眼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强化森林公安执法职能;四是立足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完善森林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以创建平安林区为目标,创新林区治安防控模式;六是紧跟公安信息化发展步伐,推进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七是适应新时期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健全森林公安警务保障机制。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深化森林公安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深化森林公安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完成、目标已经明确,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林业局党组和公安部党委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森林公安队伍的关心和关爱。以《指导意见》为抓手,深入推进森林公安改革,是主动适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选择,是激发森林公安队伍活力和提升战斗力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事关森林公安队伍长远发展,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长治久安。各级森林公安机关接下来要扎扎实实抓推进、抓落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使改革成果尽早惠及于民、惠及于警、惠及林业和生态保护事业。       据悉,为切实抓好中央深化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和深化森林公安改革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由张建龙局长担任组长的深化森林公安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