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国企员工持股将实现四大突破

09.09.2017  16:27

  四大突破

  ● 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可以与混改同步实施

  ● 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全员持股试点

  ● 除公益类国有企业集团及一级企业主营业务外,其他企业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不设底线

  ● 试点企业可设立岗位股和“终身股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国企深化改革工作推进座谈会上获悉,落实国家相关政策,哈市将出台的国企改革《员工持股试点意见》在四个方面实现大胆突破: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可以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步进行;支持国有科技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开展全员持股试点;除公益类国有企业集团及一级企业主营业务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外,其他企业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不设底线;试点企业可以设立岗位股和“终身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