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检察院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三个专项整治活动

11.09.2018  16:59
  巴彦县检察院以三个专项整治为抓手, 以原乡镇检察室员额检察官为依托组建了公益诉讼办案组,全面在巴彦院各乡镇重点排查水源污染问题。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针对“水源地整治”开展专项活动。
  在民行科的带领下,检察室先后二十余次深入辖区内临江、水源地周边肉猪养殖较为集中的乡镇村屯,挨家挨户走访排查,通过先查污染后果,再进行现场勘查固定证据,最后倒查污染责任的办案方式迅速将工作铺开。巴彦院公益诉讼办案组依法依规针对生猪养殖规模的不同,找准对“规模以下”的养殖户排污污染负有监管职责的乡镇政府。   经调查,巴彦县辖区内的临江、临水源的六个乡镇对养猪户粪污的处理,没有系统的规划,没有设置粪污集中收集点,同时存在疏于管理,造成规模以下的养殖户随意堆积粪污,污染了村屯的公共环境,破坏了社会公益,对水源存在污染威胁,损害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形象。针对调查情况,巴彦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监督程序,向相关乡镇下发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乡镇政府在收到建议后,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在远离村屯、水源地的固定地点按照标准建设粪污集中堆积点,并保证督促协助养殖户及时将收集的粪污运送到堆积点,集中利用粪污施肥。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养殖户购买或制作封闭式运输工具,有条件的购买运输车,没有条件的可以制作能盛装粪污的器皿或带盖子的铁桶,以便及时将粪污运到指定地点,杜绝在随意旁边堆放。
  “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后续的整治效果还需要长期的动态监督。巴彦院民行部门将继续利用乡镇检察室扎根乡土,熟悉乡镇乡民的传统优势,将乡镇检察室作为公益诉讼的有效外延,让公益诉讼真正走到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