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示范企业四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12.06.2014  23:32

为了加快我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进程,市商务局于2014年5月6日召开了我市共同配送首批试点示范物流企业月报表联系人会议,及时规范企业月报表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后续开展试点工作的深化内容进行部署,将在下月月报中采用商务部新颁布实施的城市配送统计指标体系及绩效评估方法,进一步完善我市试点企业月报表制度。

4月份,已开展城市配送物流业务的15家试点示范企业的基本状况和运行情况如下:

配送中心总占地面积是1520899.2平方米,拥有储存城市配送商品的各种类型仓库595个,总建筑面积为367001平方米,总容积为1496888.6立方米,其中:标准化仓库有554个,建筑面积为270372平方米,库容积为1185689.6立方米;冷库有12个,建筑面积为83668平方米,库容积为252500立方米;流通加工仓库有7个,建筑面积为5230平方米,库容积为35510立方米;其他仓库有22个,建筑面积为7731平方米,库容积为23189立方米。这些企业拥有物流配送车辆共计475辆,总吨位为3389.63吨,其中:普通厢式货车有265辆,总吨位为1296.66吨;城市配送专用车有62辆,总吨位为251.8吨;冷藏/冷冻车35辆,总吨位为252吨;其他配送车辆有113辆,总吨位为1589.17吨。

配送商品总额为141575.42万元,环比下降15.33%,主要以药品配送和冷冻食品配送为主,分别占配送商品总额的32.46%和28.58%;其中,共同配送商品总额为43150.24万元,环比增长12.74%,所占当月配送商品总额比重为30.48%,主要以其他商品共同配送和药品共同配送为主,分别占共同配送商品总额的37.08%和35.61%。

配送作业量为186239794吨公里,环比增长5.63%;平均配送效率103.68件/小时,主要以药品配送业务为主,占配送作业总量的80.56%;其中,共同配送作业量为21962579吨公里,环比下降48.33%,所占当月配送作业量比重为11.79%,共同配送平均配送效率41.09件/小时,主要以其他商品共同配送和快速消费品共同配送业务为主,分别占共同配送总作业量的91.87%和5.83%。

配送总费用为1588.28万元,环比下降4.80%,主要以药品配送、快速消费品配送和生鲜食品配送为主,分别占配送总费用的45.41%、21.55%和17.23%;其中,共同配送总费用为396.39万元,环比下降0.12%,所占当月配送商品总费用比重为24.96%,主要以快速消费品共同配送和其他商品共同配送为主,分别占共同配送总费用的39.54%和26.52%。

本月统计数据有较大变动,既有源于对企业统计上报数据的规范修正,也有因季节变化导致配送业务种类和数量有所增减。从本月始,将考核指标“配送时间”(小时/件)变更为“配送效率”(件/小时),此数据更能直观反映试点企业配送水平。

 

来源:物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