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安置房储备库首批受益 棚户区居民库里选新房

16.11.2014  23:03
摘要:  记者从市棚改办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棚改回迁居民生活条件,使棚改易地搬迁实现多点、现房安置,哈尔滨市依托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建成了全市安置房屋储备库,凡是由市直部门或市住房集团集中组织建设的安置房全部入库,再进行统一分配管理。目前,包括新一、道外二商店等数千户棚户区居民办理了入住新房或货币补偿手续,成为安置房屋储备库的首批受益者。  昨天室外气温骤降,记者来到民生尚都4号楼C区13楼...

  记者从市棚改办获悉,为进一步改善棚改回迁居民生活条件,使棚改易地搬迁实现多点、现房安置,哈尔滨市依托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建成了全市安置房屋储备库,凡是由市直部门或市住房集团集中组织建设的安置房全部入库,再进行统一分配管理。目前,包括新一、道外二商店等数千户棚户区居民办理了入住新房或货币补偿手续,成为安置房屋储备库的首批受益者。

  昨天室外气温骤降,记者来到民生尚都4号楼C区13楼的史桂英家。史大娘一家4口人住在80多平方米的楼房里,一家人其乐融融。“78岁了,结婚50多年,没想到还能住上这样的好房子”,史桂英牵着老伴的手说,以前烧煤的日子很辛苦,一夜醒来屋里最高温度只有五六摄氏度,“烧上炉子就温乎,不烧炉子就冰冷。”从今年7月新一地区搬迁,到8月在安置中心选房,再到10月份住上新房,仅用了3个多月时间,生活就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我俩得努力再多活10年。”

  按照国家新的棚户区标准,零散棚户区和“城中村”被纳入棚改范围,哈尔滨市现有棚户区222片,占地面积3890万平方米,征收面积2146万平方米,涉及居民13万户,哈尔滨市计划用5—7年时间对这些棚户区进行改造。

  以往在哈尔滨市棚改征收中,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源时只能选择回迁房安置。为打破这种单一的安置渠道,哈尔滨市于2012年9月成立了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探索多种安置方式,除原有回迁房安置外,又加入了商品房、二手房等安置选择,努力实现征收安置渠道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

  据市棚改办介绍,为兼顾被征收人安置房的居住性与资产性需求,哈尔滨市逐步推行易地安置和原地回迁相结合、区域统筹和全市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棚改回迁安置。为此,哈尔滨市依托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建立安置房屋储备库,今后凡是由市直部门或市住房集团集中组织建设的安置房源将全部纳入储备库中,再由安置中心对棚改项目的回迁安置进行统一分配和管理,以最大程度实现棚改易地搬迁多点、现房安置的目标。今年以来,新一、北十六、道外二商店3个项目中,有4062户进行购房差价核算,在储备库里选了新房,其中有3462户已经办理核算进户手续的居民迁入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