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 认真修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 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01.2018  18:52

  11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听取全省及省本级2017年财政收支完成和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在省委正确领导下,省政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贯穿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体现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总结过去五年工作要实事求是反映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变化和存在问题,部署今年工作要突出重点,措施务实有效。报告起草组要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省政府还要召开3个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士代表意见建议。再经修改后报省委常委会,提交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会议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充分认识到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是制度性监督,政协的协商民主是制度性安排。要高度重视、虚心听取省“两会”期间及日常工作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其作为接受监督的过程,作为集思广益、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既要听取建设性意见、补充性意见,也要听取不一致意见包括批评性意见。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按规定列席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关于黑龙江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讨论稿)》和《全省及省本级2017年财政收支完成和2018年预算安排》。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作者:王坤)


(原文链接地址:http://www.hlj.gov.cn/szf/system/2018/01/12/0108596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