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补招公告

22.12.2017  15:02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主页(http://www.mvcollege.com/)。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6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熟悉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善于沟通。

(三)少数民族,会维吾尔语,能用维吾尔语和汉语进行交流。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2日9:00-2018年1月3日12: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录学院网站首页点击“招聘人才”浏览招聘公告。应聘者点击“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登录入口”,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岗位,填写报名资料,提交后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网上报名后,学院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政审等相关事宜,根据学院岗位聘用要求和招聘基本条件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学院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随来随考,至招聘报名截止日期前招满为止。

1.考核方式:采取现场面试和网络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面谈、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双语(汉语、维吾尔语)表达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取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按有关要求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办理编制内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51-85560041,13895759398,13766852729

联系人:秦老师,王老师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邮编:150066

九、纪律与监督

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6232268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0451)85560106,13936661811

十、本方案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登录入口:http://60.219.165.99:8806/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operate=init&hireChannel=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