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社下发通知《做好2018年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05.02.2018  17:54

  当前,正值春耕备肥的关键时期,全省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个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2018]16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2018]2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和主力军作用,抢农时、备农资、强服务,切实做好春耕备肥和农资供应工作,为全省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农资商品供应

  各级供销社、山西农资集团要立足农业生产,增强责任意识,统筹安排部署,抓好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围绕农业生产需求,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采购力度,积极组织调运,充实农资货源,努力做到品种全、数量足、价格平,同时要合理调配储备量,规避经营风险。提高地产农资商品经营比重,创新开库直销、流动销售、预约订货、送货上门等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农业提质增效。积极承担各级政府化肥等农资商品淡季储备和防灾储备,发挥农资储备“蓄水池”和“压舱石”作用,带头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稳定,拓宽跨区域化肥调拨销售,有效满足农业生产用肥用药需求。

  强化诚信经营,维护农资流通秩序

  农资质量直接关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经营企业要增强农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强化诚信经营,推动行业自律,严把进货质量关,杜绝伪劣农资商品,健全进货质量验收制度,确保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网络销售的农资商品货真、质优、价廉,使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实行农资销售明码标价,主动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利用物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智慧农资服务平台,促进线下实体网络与线上服务平台有机融合,加快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主动配合当地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农资市场打假专项治理活动,共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坑农害农现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优化农资结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根据农业种植结构和耕地质量变化,结合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及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优化投入农资产品结构,提升高效、环保、新型农资产品的比重,加大高效肥、掺混肥、水溶肥、缓(控)释肥、有机肥等肥料品种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的营销推广力度,助力改良土壤结构和绿色农业发展。依托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网络建设液体肥加肥站,通过科学指导、农民培训、宣传手册等方式,让农民了解液体肥相关知识,调动农民使用液体肥积极性,结合水肥一体化技术,扩大液体肥使用覆盖面,帮助农民减少农业投入,实现增产增收。

  创新农资经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适应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推动农资销售与生产作业、技术服务相结合,创新农资经营服务方式,加快农资企业向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升级。大力推进惠农服务中心(站)、新型庄稼医院建设,为农民提供农资直供、测土配肥、病虫害防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宣传推广作物解决方案,推进农资科技下乡,促进农资先进适用技术入田到户,为农民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精准化农化服务。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减量施用化肥、农药,提高农资商品利用率,念好农业投入品“”字诀。继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统防统治,逐步探索靶向防治,推广高效产品,降低和防范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市场监测,提高企业应变能力

  各级供销社农资经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农资供应能力,力保农资商品充足供应和价格稳定。要加强农资市场调研和监测,掌握化肥供需动态,关注化肥价格走势,强化信息收集反馈,如当地农资市场出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全国总社农资局及省社农资处。

(转载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http://www.chinacoop.gov.cn/HTML/2018/02/05/130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