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省医疗管理工作要点

07.03.2017  21:01

(2017年3月2日)

2017年全省医疗管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及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我省“十三五”卫生计生规划和“健康龙江2030”规划,推进深化医改重点任务,做好医疗管理各项工作。

一、落实深化医改重点任务

(一)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10个试点城市做好分级诊疗试点工作, 2017年分级诊疗全省开展地市不少于85%。以慢性病分级诊疗为切入点,推动基层首诊。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联体建设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开展三级医院日间手术试点,探索急慢分治模式。

(二)持续推动社会办医,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落实《关于促进黑龙江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资本向举办康复、养老、护理、儿科、妇产等紧缺医疗资源和独立第三方医疗机构等专业方向投资。努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林业等企业公立医院改制相关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

(三)持续改善医疗服务,增强群众获得感。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 不断提高预约诊疗率,有效分流患者。各医院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提供优质医疗护理服务,落实便民惠民措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做好宣传和评估工作,发挥先进典型带头作用。

(四)加强医师执业管理,探索医师区域注册

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有关政策,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取消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级别限制;严格执业规则、执业安全,落实相关部门责任,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流动。探索医师省级区域注册。做好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制建设,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

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一)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院功能定位。根据国家工作安排,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和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落实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

(二)推进健康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做好城乡对口支援,落实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地区县医院工作,开展贫困县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提升贫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完善制度建设和信息登记系统,推进疾病应急救助。

(三)促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持续健康发展。落实《黑龙江省做好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鼓励增加儿科医疗资源。加强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做好儿童就诊高峰期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与安全

(一)完善医院评价与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评价制度建设,引导医院加强内涵建设,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任务。强化医疗服务安全管理,重点督查床位使用率过高、不达标准增加开放床位、卫生技术人员配置不足等医疗安全隐患。

(二)加强药物合理应用管理,依托临床药学质控中心,继续组织专家开展对我省药物合理应用督导检查和合理用药培训。组织新一轮抗菌药物品规备案。保障三级医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落实到位。

(三)做好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重点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落实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规范质控中心管理,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加强心脏介入质控、医院感染质控、护理质控等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继续做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督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按要求、按时限完成专科建设项目,确保各项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推动重点专科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全省医疗水平。

(五)继续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做好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备案工作。对开展新技术临床研究的的医疗机构,做好备案工作监督,落实知情同意、伦理审查、自愿免费等工作原则。

(六)做好医疗和血液安全管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安全使用管理,重点做好血透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障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全覆盖。

(七)加强医疗广告管理。按照属地化监管原则,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做好医疗广告审查管理和监督之间的衔接,逐步完善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日常监督机制。医疗机构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四、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

(一)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九不准”相关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设。建立行风建设组织体系,开展创建优良行风系列活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自律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恪守服务宗旨,强化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

(二)继续开展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把巡查工作作为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的重要抓手。在被巡查医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强化整改,促进巡查结果有效运用。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