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11.04.2018  00:32

各金融机构: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8至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黑财库〔2018〕1号)要求,依据金融机构申请,考虑金融机构承销黑龙江省政府债券的意愿与能力,黑龙江省财政厅对报名参团的各金融机构的承销资质进行了审核,最终确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金融机构成为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其中:主承销商8家,普通承销商32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请承销团成员及时与我厅签订《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协议》,认真做好我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 4月8日

 

附件:

 

2018-2020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

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

 

一、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普通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0、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32、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