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 “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中勇于担当作为

22.05.2020  09:42

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带领全省检察机关以坚定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担当,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断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致力于打造优良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在黑龙江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路上贡献着检察力量。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以中央督导为契机,三级检察院一体联动,采取领导包案、双重背书、专班督导、逐案评查、挂账推进、省检察院统一把关等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带头办案,先后深入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等地对重大敏感案件领办、督办,并对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交办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专题督导,有力地推动了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严守客观公正立场,不降格、不拔高,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紧紧围绕“打准、打狠、打深、打透”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打伞”“打财”。逐案查清黑恶财产,逐案监督财产执行,“破其网”“断其血”,彻底挖出黑恶的后台、摧毁黑恶的根基。依法办理了刘立、于文波等一批重大案件,周启源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

严格依法行使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依法起诉了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王尔智、省人防办原主任武伟、鸡西市政协原主席于金才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中发挥了重要职能作用。

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办案数量、适用比例等方面都处于全国前列。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会签出台《黑龙江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实施办法(试行)》。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不起诉案件附带公益制度,林区检察机关探索建立“补植复绿+认罪认罚”结合机制,亚布力检察院办理丰某某滥伐林木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典型案例”。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办公办案,省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全省检察机关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预警应对机制,会同省公安厅、省法院建立办案联动指导机制,严厉打击涉疫情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司法政策研究,及时编发典型案例,为依法精准有效打击涉疫情犯罪提供理论支撑和办案指引。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聚焦具有重大司法价值的问题,邀请专家学者集体“会诊”,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26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34件。

开展纠正“假官司”专项法律监督,会同省法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会同省法院对近三年民事抗诉再审维持案件进行互评互查,印发《关于办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建立虚假诉讼监督办案协作机制,监督效果明显。

2019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27件,对其中124件启动监督程序。针对侵害进城务工人员、城乡特困人群等合法权益支持起诉618件,其中为639名农民工依法讨薪1040万元,用积极作为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重点,着力增加行政检察产品供给,认真履行行政检察既维护司法公正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401件,提出抗诉15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11件,对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915件。

深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部署开展“百日会战”活动,受理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监督案件1271件,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50件,已被采纳933件。注重同法院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做一件成一件、成一件影响一片,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促进双赢多赢共赢。同江市检察院会同市法院、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同江市检调对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施意见(试行)》,建立检察机关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做好公益诉讼工作

2019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在全国率先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为牵引,形成“监管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公益损害恢复”三位一体公益保护模式,取得了党委政府支持、群众满意、监管加强、治理延伸的共赢效果。

继续坚持小切口、大作为,把准方向“向前进”,抓好落实“回头看”,相继开展了“医疗废物清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水源地保护”和“二次供水安全”公益保护检察监督。省检察院制发的“一号检察建议”,推动了全省二次供水安全问题的监管整治,打造了独具龙江特色的“检察公益诉讼新模式”。鸡西市检察机关“二次供水安全”公益保护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发布。

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专项监督,督促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从去年的校外走入校内,对全省121个县(市、区)内5756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超市及配餐机构进行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绥化市检察院成立了全省首个公益诉讼(食品安全)联合检验检测中心。

积极稳妥开展“等”外探索,噪声污染、消防安全、电梯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陆续纳入办案视野,一些群众关注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得到整改解决。

做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没完没了”抓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继全省149位检察长、636位班子成员受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多种形式的讲法送法活动后,2019年9月1日、2日两天,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同步联动,为幼儿园、中小学开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热线”,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接听与处置等协作机制,开通以来共接收处置相关问题282个。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未检工作区,“冬梅姐姐”“童心圆”……这些带有未检元素的服务品牌,形成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互动的良好态势,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哈尔滨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大庆市高新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

做深“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面向全省公开承诺“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对于群众来信一律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努力把“小信件”作成“大文章”。

坚持重大信访案件检察长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包案息访,省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率先对某县农田水质污染案包案督办,全省三级院检察长接访331人次,解决群众相关问题93个,化解息诉8件上访多年的“骨头案”、“钉子案”。

省检察院优化接访流程、改善接访环境,研发使用窗口服务评价系统,持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平台、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深度应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有效减轻了群众诉累。在疫情防控期间,佳木斯、绥化、伊春等地检察机关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妥善解决了律师异地阅卷的问题,大庆市检察院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逐一解答申诉人提出的疑问,实现办案人与申诉人“面对面”,务求“答复一件、普法一件、化解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