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军: 强化问题导向 强化精准施策 全力打造黑河检察特色品牌

19.03.2020  18:22

  黑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晓军认为,高继明检察长在全省检察长会议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中对检察机关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存在的不足与差距、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进行了深入剖析和全面部署,深入地诠释和传达了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管人、管事、管案件。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更加坚定贯彻执行省院“一六八”工作目标,更加积极在省院的整体部署和全局谋划中勇当先锋,更加努力打造好黑河检察特色品牌。

        一、做好“管人”工作,充分发挥检察人员服务发展的主体作用。 一是机关作风建设必须狠抓不懈。坚决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各项制度要求,务必做到传导压力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必须“零容忍”。建立三级通报制度,即战线通报、办公室通报、检察长通报,如基层院办理案件、报送情况等出现漏报、迟报、瞒报,或者报送材料不认真、不负责,市院相关部门可进行战线通报;经市院相关部门提醒、问询、警告后仍不整改的,由市院办公室进行全市通报。累计被全市通报3次的,该院检察长将被市院检察长通报约谈。建立逐级检讨制度,即市院一般干警被省院通报的,市院部门负责人作大会检讨;市院部门负责人被省院通报的,市院分管领导作大会检讨;市院分管领导、基层院检察长被省院通报的,市院检察长作大会检讨。二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必须始终坚持。持续推进“战线管理”工作模式,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带头调研、带头创新”的头雁精神,发挥分管领导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的担当精神,形成检察长积极统筹、分管领导主动牵头、两级院干警干事创业的黑河特色战线管理工作模式。三是员额管理机制必须有进有出。认真执行省院出台的员额退出办法,完善员额检察官业绩档案管理,通过科学测算和综合加权,强化业绩考评导向性,实现考核标准科学化,对未完成目标考核的检察官要求退出员额。要探索建立监督责任倒查机制,对履行监督不到位的承办检察官倒查责任,促进检察官惩戒机制与退出机制有效衔接。

        二、做好“管事”工作,深刻认识检察工作司法为民的本质属性。 一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打好检察工作“谋划战”。在疫情防控期间扎实开展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一季度检察工作,强调“开门就冲刺,起步就加速”的工作要求,总结经验形成制度,确保各项核心数据稳进向前,要在一季度谋划全年工作,为全年工作立好标、奠好基、加足油。二是突出实效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和打击金融领域、涉农领域犯罪,注重类案分析,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参与治理和整治。综合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以“边打击边整治边修复”的工作理念持续促成全市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常态化机制,构建市委主导、政府负责、检察机关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社会公众参与的环境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三是着力将服务自贸区建设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贯彻执行到位。把“宁做一件实事,绝不做百件虚事”的服务理念贯穿检察工作的始终,积极服务自贸区建设和企业发展,实行自贸区案件专门办案组办理,提供中俄双语刑事案件诉讼指引,利用黑河检察公众号开展中俄法律服务案例转载、选编,总结分析自贸区案件特点,制定涉自贸区案件《工作指引》,邀请专家学者“加盟”,对自贸区发展中法治保障问题形成研究合力,为自贸区司法保障提供智力支持。四是立足社会大局稳定严厉打击犯罪。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参与社会治理水平;以提升抗诉质量、提前介入、巡回检察为抓手,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监督水平;以深化“捕诉一体”改革为动力,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派驻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为契机,全面提升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水平。五是围绕民生稳步开展新领域公益保护探索。强化公益损害举报中心职能宣传,加大公益损害举报中心的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个人信息保护、大数据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探索工作,充分利用好举报线索资源,更加务实、更加规范、更加有效地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三、做好“管案”工作,精准把握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工作规律。 一是把牢案件质量是专项斗争永恒的主题。今年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要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关注案件质量。持续把好质量关,准确把握涉黑恶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持续深入推进“打财断血”,思考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斗争打深打透、标本兼治、圆满收官。二是强化案例指导是做实做强检察工作的有效抓手。按照高继明检察长强调的“要进一步加强案例意识,切实加强案例指导工作”的要求。把典型案例作为指导检察机关提高办案质量的“镜子”,作为宣传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喇叭”。学习案例思维、强化案例意识,明确任务分工、明确职责范围,定期收集、编撰案例,每起典型案例的收集和编撰既要求质量上乘,更要求时间上的“秒杀”。三是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行,不仅要让员额检察官“应用尽用”,也要“量刑精准”,应着重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以区域为调整对象,积极主动与法院协调,出台相关制度和规范,推动执法尺度统一,确保区域量刑均衡。四是强化监督职能是改革后面临的重大课题。“捕诉一体”后监督有所弱化,办案人关注办案多,对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等监督事项关注少,出现不主动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如何强化监督成为新时期的工作重点和难点。探索建立监督责任倒查机制,以刑事案件为例,法院若自行纠错再审,倒查承办检察官不抗诉不监督的责任;案件在审判环节追加罪名、追加被告、追加犯罪事实的,倒查承办检察官履职不到位。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刑执财产刑监督、驻在检察等也进行倒查倒纠。具体制度和措施还需再细化、再深化。五是运用数据推进检察工作是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途径。持续推行核心数据月通报制度和季度数据研讨制度,要求每个季度基层院检察长、市院部门负责人都要上台亮相“晒数据”,通过数据通报,认领不足,提出对策,督促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完成既定指标,提升办案质效,补齐工作短板,在做好对内数据通报的同时,着力强化对外数据的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