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助力检察 形成合力 打好“三个专项”公益诉讼百日攻坚战|省环保厅表态发言

13.09.2018  10:42

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林奇昌
在“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电视电话会上作表态发言
    林奇昌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召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百日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全力推进我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体现了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对“健康龙江”的新期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建设法治龙江、美丽龙江的高度政治自觉和行动担当。
  林奇昌要求全省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都要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并提出三点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益诉讼重要意义。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是践行新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制度安排。“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重要原则,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也提出了“依靠制度和法治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的工作要求。开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对于我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我省“绿水青山”,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从我省已开展的公益诉讼摸排案件情况上看,82%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作为环境保护的行业主管部门,全省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中央决策部署和立法精神,把积极配合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作为保障国家生态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树牢服务大局意识,形成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聚焦生态环境重点问题。
  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落实我省公益诉讼有关决议,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聚焦打好原生态、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五场保卫战”。一是围绕大小兴安岭生态保护领域,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助力打好原生态保卫战;二是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积极开展散煤、燃煤小锅炉污染治理、城乡面源污染治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三是围绕河、湖长制实施,重点开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管理和保护等,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四是围绕黑土地保护开发利用行动计划,重点开展松嫩平原、三江平原黑土地污染防治,助力打好净土保卫战;五是围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畜禽粪污治理等,助力打好美丽乡村保卫战。
  健全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安排。
  结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安排,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全省环保系统将把公益诉讼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二是实施信息共享,保持联系沟通,互通相关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三是提供技术支持,对涉及水源地保护、医疗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积配合依法开展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相关检(监)测、鉴定及评估数据;四是开展联合行动,积极参与公益诉讼联席会议、会签工作文件、指派专职联络员,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等;五是加强交流学习,互派干部交流学习,开展经常性的专题培训与业务练兵。
  林奇昌表示,全省环保系统将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公益诉讼作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责任担当,依法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