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努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07.01.2020  17:22


    2020年1月6日上午,绥化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双近在绥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提请大会审议。

    一、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各项重要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积极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五院建设”成效凸显,审判执行圆满收官。共受理各类案件69673件,审结67738件,综合结案率97.22%,同比分别上升21.64%、23.96%和1.82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55.36件,同比上升4.97%。其中,中院受案3926件,结案3828件,综合结案率97.5%,同比分别上升15%、15.86%和0.72个百分点。

    (一)聚焦服务大局,倾力保障绥化全面全方位振兴

    锛住“都城地”建设目标,在司法办案上强力保障绥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494件,判处罪犯2829人。依法严惩邪教、放火、危险驾驶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案件697件705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案件106件129人。依法严惩“黄赌毒”犯罪案件105件192人。依法严惩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9件104人。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6件93人。依法严惩侵害老幼妇孺、在校学生、留守人员等弱势群体犯罪案件142件167人。中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二是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依法调节社会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2392件,调解撤诉18370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借贷、民间借贷案件12135件,标的金额20.5亿元。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3671件。推动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扶养抚育等案件5995件。保障民生权益,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财产权属纠纷等案件2617件。回应群众关切,依法调处物业纠纷案件254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前沿保障作用,审结民间纠纷案件16228件。三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7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认真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召开联席会议4次,协调案件42件。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发送司法建议11份,向市委市政府报送《2018年度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积极参与新和成、象屿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纠纷调处,依法支持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四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兑现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实现执行工作换档提速,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执结案件25122件,执行到位32.73亿元。加大执行指挥力度,联合、协调执行案件80件。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网上查控各种财产7.24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积极开展“惩赖行动”“黑土利剑”等专项执行行动,罚款40人、拘留927人、信用惩戒6931人、限制高消费15122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司法救助执行不能案件15人44.38万元。“3+1”核心指标和首执案件三项重点指标稳步提升,并跨入全省前列。

    (二)扛起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抓铁有痕的韧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审结涉黑案件4件51人、涉恶案件45件241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房产28套、车辆41台、手机45部、其它财产1060余万元,判处罚金3273.6万元。两次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时刻锚定正确航向。先后召开各类专题会议24次,迅速落实中央、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工作推进、业务培训和督导落实等方面硬化措施,采取“六个一律”超常举措,统筹、协调、引领全市法院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二是紧握铁腕重拳,坚决做到打稳打准。全市法院成立11个专门合议庭,涉黑案件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涉恶案件由院庭长主持审理。压实各审判组织职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突出打击重点,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其骨干成员严惩不贷。庆安“408”、安达“1206”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受到严惩重判,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85人,重刑面29.11%。强力“打伞破网”,全市法院共审结“保护伞”案件10件14人。依法“打财断血”,组建专门执行团队,执结涉黑恶财产刑案件17件174.2万元。起诉到法院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全部审结。三是凝聚工作合力,积极推进综合治理。牵头协调公安、检察、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提前介入、工作会商和律师辩护全覆盖三项机制,提前介入案件26件,会商案件38件,黑恶案件律师辩护实现100%。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工作制度,深挖彻查犯罪线索,共移交线索75条。对黑恶犯罪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管理漏洞发送司法建议65份。四是营造浓厚氛围,着力形成全民攻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省市电视台实时报道庭审活动26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4000余人旁听庭审。组织集中宣判1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4次。

    (三)牢记初心使命,全面践行打官司不求人庄严承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让老百姓在绥化“打官司不求人”。一是主动服务,让老百姓便捷打官司。制定《全市法院打官司不求人实施方案》,微信推送“员额法官访谈录”42期、“法官教你打官司”微动漫167期,随案发放诉讼指南3.5万份。充分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导诉台、自助查询、二维码查询功能,立案诉讼辅导率100%。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全省文明窗口标兵。二是完善措施,让老百姓顺畅打官司。制定“打官司不求人”22项举措,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全部完成通透式改造,实现诉讼服务面对面。依托智慧法院系统,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全面推行跨域立案,分别立案1679件和158件。通过“院长信箱”“民意直通车”等互联网平台,回复群众来信来访245件次。坚持院级领导接待日制度,化解信访案件310件。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特殊群体减缓免诉讼费436余万元。三是多元化解,让老百姓快捷打官司。深入实施“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一院一品”工作格局,全市有157个调解组织、286名特邀调解人员参与多元化解案件6527件,占一审民商事案件的20.39%。多元化解工作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刊载,推介到最高法院交流。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工作室成为市域治理知名品牌。四是提速增效,让老百姓满意打官司。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独任法官、合议庭径行裁判案件98%以上。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39516件,适用简易程序、小额速裁、轻刑快审办理案件27619件。落实案件质效系统管理,综合运用排序通报、警示提醒、跟踪督导等方式提升案件质效,服判息诉率、案访比明显提升,更审改判率持续下降,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9.47%,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减少6.3天。加强审判监督,坚持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发回案件404件。推进阳光司法,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64540份、直播案件4904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986件。审判管理工作在全省法院介绍经验。

    (四)持续精准发力,毫不动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以钉钉子精神强化精准服务、精细管理、精深办案,高质量完成市委交办的优化营商环境“迎国考”工作任务。一是回应诉求关切,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寒地黑土品牌服务保护工作站”作用,主动走访民营企业102家,召开座谈会22次,提供法律咨询341次。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六进”法律宣传31次。中院3次送法进校园,为1800余名学生、家长和教师讲授法律知识。全市法院推送普法信息1441条,召开新闻发布会70次,发布典型案例50个。举办“公众开放日”405次,14500多名各界群众走进两级法院。中院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二是着眼创新发展,加大司法维权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专门合议庭,推进“三合一”审判,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28件,切实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品标识、寒地黑土品牌的司法保护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并发布10大典型案例。三是坚持能动司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制定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20项服务措施,全面开通涉民营企业立案绿色通道,妥善审理民营企业金融借贷纠纷和农村土地流转案件,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坚持严格执法、灵活执法,努力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四是助推重点工作,加大司法服务力度。积极参与“大棚房”整治、“清化收”、河湖“清四乱”等工作,参与论证、调解、提供法律咨询34次。及时受理、妥善处理“新农合”改制案件2505件,清收债权3.32亿元。全市法院400余名干警投身“脱贫攻坚”,中院驻村扶贫工作在全市介绍经验。

    (五)坚持党建统领,持之以恒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以贯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矢志不渝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过硬法院队伍。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创新党建品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一体三化”工作思路,落实“六个一”系统党建制度,把握“五个抓手”工作措施,创建“党建+为民服务”“党建+审判团队”“党建+社会治理”工作模式,潜移默化引导干警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升价值追求,恪守司法良知。党建工作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市委和省法院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党建工作做法在全市机关和全省法院推广。二是聚力素质培养,夯实基层组织。组织基层法院班子成员和两级法院党务干部200余人进行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素质能力。举办“百名人才”培训班,切实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11个、党员示范窗口22个、党员合议庭36个。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开办党员“群课堂”420次,举办党建知识测试“e考场”12次,中院党组开展“微学习”31次。三是深化主题教育,抓实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问题检视,通过“走流程”“大接访”“下基层”,着力整改司法行为不端、司法作风不实、司法形象不佳等问题14个。四是压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五整治”,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查、明察暗访,着力解决队伍突出问题。扎紧织密“制度铁笼”,制定完善100项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全面开展警示教育,每季编发一期案件警示录,公开通报违纪典型案例25个。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聘请特约监督员85人,严肃处理违纪干警61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认真接受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监督,保障了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共有26个集体、4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主要工作绩效位居全省法院第一档,市中院晋升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两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矛盾和困难。一是案件数量激增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受案数量连年攀升,法官和辅助人员配置不足,法官常年超负荷工作,办案压力巨大。二是司法需求旺盛与司法能力不足的矛盾仍很突出。有的法官政治素质、司法理念与新时代要求、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应对新型复杂案件能力亟待加强。三是司法任务繁重与司法保障滞后的矛盾初步显现。一些关联度高、相互交织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法官的人身、名誉等职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司法改革的红利还没有充分释放。四是从严治院要求与纪律作风不优的矛盾急需解决。内部监督、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监督制约机制有待完善,作风建设任重道远。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依靠各方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要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勇于担当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光荣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抓规范、出精品、创品牌、求实效,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推动“都城地”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巩固主题教育成果,铸造过硬法院队伍。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握“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完善党支部专职党务干部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培养,提升基层党务工作水平。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永葆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落实法院人才发展规划,深化与黑大法学院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干警处理复杂案件能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培树先优典型,引领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加强法院干警履职保障,切实落实好关心关爱干警身心健康各项措施,努力把从优待警要求落到实处。强化底线思维和防范意识,坚持从严管理,标本兼治,构筑廉洁司法、公正司法长效机制。

    (二)强化司法服务职能,坚定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依法严惩上下功夫,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长治上做文章,坚决夺取全面胜利。努力增强审判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主动对标市域社会治理要求,依法妥善审理好企业破产、金融借贷、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涉农涉企等各类案件,全力助推“放管服”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府院联动,积极支持参与政府重大民生项目落地,大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解决执行难,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建设诚信社会。全面畅通与民营企业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法企关系,依法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三)深化司法配套改革,大力提升审判效能。深化司法领域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制度,确保依法有序行权。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发挥院庭长、审判管理部门和审判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审判团队建设,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四)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全面践行庄严承诺。统筹推进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完善功能布局,提升服务质量,积极践行“四零”服务承诺制度,切实做到让老百姓“最多跑一次”。以法官监督平台、法官业绩考评系统、法官办案“警示名单”等为依托,把各项工作标准嵌入审判流程、诉讼服务、涉诉信访等法院管理平台,用智能监控手段抓实落靠立案不求人、诉讼不求人、执行不求人各项举措。深度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报告。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的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措施,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进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法院公正司法水平。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征程。全市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大及有关方面的监督支持,以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推动农业大市、工业新军、方兴城市建设,开创绥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