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法院:执行在“行”更在“心”与“新”

11.02.2018  19:01

    近年来,恒山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思路,注重执行和解,把和解结案作为化解矛盾,定份止争的最佳结案方式,创造和把握时机,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

    这是一起涉及友情与金钱的案件。被执行人某洗煤厂法定代表人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吴某借款,法院判冼煤厂支付借款300万元及利息100余万元给吴某的判决。吴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王某履行生效判决。

    执行法官的“”与“”。恒山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向洗煤厂的法定代表人王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暗地里,却要转卖洗煤厂,为此,两人关系降到冰点。执行法官了解这一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洗煤厂进行了查封。

    从“白到黑”的耐心劝说。执行法官将王某传至法院,对其进行说法教育,从诚信经营谈到友情珍贵,从法律规定说到所应当承担的后果,王某思想松动,同意和解,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电话通知申请人吴某从七台河趋车赶到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和解。

    案件和解。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同意先履行2OO万元,余款每月履行20万元,并诚恳道歉,得到申请人谅解,两人握手言合。

 
大庆高新区法院 “三化”执行模式见成效
    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坚持探索构建“三化”执行模式,向改革创新要成效,执行收案2443件,执结2144件,结案率87.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