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

24.04.2019  09:11

  日前,我省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战果,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共侦办黑恶团伙犯罪案件425起,缴获各类涉案枪支23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5亿元,发现移交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0件,省公安厅于日前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就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百日攻坚战”作出具体安排,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迅速启动、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取得实效。

  记者从省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依法审结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208件1106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315人,重刑率28.5%,高于同期刑事案件15个百分点。打财断血,在依法没收、追缴涉案财产的同时,判处罚金7500余万元。全省法院共组织了10次同步集中公开宣判,宣判159件914人。2018年12月,在最高法院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上,我省法院做了典型经验介绍。近期,最高法院两次在专项斗争专刊上推介我省法院工作成效和经验。

  为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增强全省检察干警证据审查、黑恶案件性质认定、出庭公诉能力,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本月初,省检察院扫黑办组织开展了第一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专题培训活动,并以《“套路贷”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践认定标准》为题进行了专题讲授。按照省检察院党组安排部署,本月中旬开始由省检察院各负责领导带队,抽调精兵强将,分赴全省各市(分)院、基层院,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省司法厅近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攻坚战”进行部署,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深挖彻查,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力度,更多、更快、更细地获取涉黑涉恶线索。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建设,以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筑牢防黑防恶堤坝,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协调联动,深化线索梳理,形成高效、顺畅的线索搜集、转办运行机制,着力提升线索转化率、成案率。要完善同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线索移交、反馈机制,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反馈、及时兑现奖励,确保上报线索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018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一年多来,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大攻势涤荡污浊、清除毒瘤、破“”打“”,全省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生态得到净化,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作者:那可)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