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

10.04.2019  16:42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强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我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这是记者在9日召开的全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会议当天,作为我省全新的政府直属机构,来自各市(地)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班子成员,各县(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主要负责人,省局机关全体干部,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及各处室主要负责人210人,集体公开亮相。会上对全省“放管服”改革进行专题辅导,并印发了《关于建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桦南县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重要事项;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56个成员单位组成,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意义,按照职责分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作者:张广民 闫一菲)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