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领导亲临执行一线 承办涉房地产系列执行案件

04.09.2018  02:23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工作,牡丹江中院党组决定于8月25日至10月末开展涉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系列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对所涉系列案件进行重点推进、集中攻坚。

    分组包案,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五个一”和“五亲自”要求,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任组长,分管业务的其它院领导为副组长,下设六个专案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负责重点交办督办案件;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金鹏负责涉被执行人为牡丹江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芬河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系列案件33件;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负责涉被执行人为金跃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世纪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32件;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为群负责涉被执行人为牡丹江均胜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28件;由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王菲负责涉被执行人为牡丹江银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83件、黑龙江中天恒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绥芬河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29件;由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负责涉被执行人为牡丹江世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系列案件36件。各专案组明确工作任务,组织相关执行人员集中攻坚,推进落实。

    挂图作战,挂责推进。牢固树立紧迫意识,制定时间表,细化路线图,对每个专案组设定工作任务,院领导具体办案、集中研究,分类施策,制定攻坚时间表、任务书,统筹规划,集中攻坚系列案件,想方设法执结案件,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步步推进,抓出实效。充分发挥法院领导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和问题中的示范作用,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各类案件的化解措施,做到因案施策、精细施策、分类化解、穷尽措施、紧盯数据,确保如期实现最高院要求“三个90%”和“一个80%”的工作目标。

    在下一步工作中,牡丹江中院将全面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发挥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化解执行大案要案难案,全力攻克执行难题,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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