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成立财政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黑财办〔2017〕11号)

27.04.2017  21:37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厅直各单位,省农发办:

为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政策管理,确保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经厅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财政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

组  长:史青衿  厅长、农业开发办主任

副组长:陈佩钢  常务副厅长

              于  宏  副厅长

          薛英杰  农业开发办常务副主任

成  员:

            周广宇  办公室主任

刘云策  预算处处长

孙良君  国库处处长

黎劲松  科教处处长

张  鹏  经济建设处处长

          王化民  经贸处处长

          徐海臣  农业处处长

王  红  社会保障处处长

孙国际  产业发展处处长

赵  谦  文化处处长

姜玉琴  国际金融处处长

曹振克  政府债务管理处

李高峰  农村财政财务处处长

王国庆  监督检查局局长

                黄玉凡  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赵兴会  人教处处长

王晓冬  农发办计财处处长

            谭志强  省农担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处,主任由于宏副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农业处处长徐海臣、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黄玉凡和人教处处长赵兴会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农业处副处长李绍文。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省级财政扶贫政策的制定;负责扶贫资金预算安排及资金下达,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协调解决支持脱贫攻坚中涉及财政方面的重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贫政策宣传;牵头协调第十四定点驻村扶贫工作队省直相关成员部门,做好兰西县扶贫帮扶工作;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各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各成员处室集中人力共同推进市县扶贫资金整合和资金监管工作;起草领导小组相关材料和文件;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抽调成员处室的相关人员适时对市县扶贫工作开展督导;组织做好兰西县林盛村定点包扶脱贫工作;组织承办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任务。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厅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集中力量,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扶贫攻坚工作。要指定一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并将名单报农业处,以便工作联系沟通。

(二)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和支持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处室职能,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优先向贫困县倾斜。

(四)市县财政部门要参照省厅的做法,成立相应的财政扶贫政策及资金管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财政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