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抓住“核心”严格落实“禁酒令”

16.01.2018  10:47
  1月10日上午,抚远市检察院党组例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抓住一个核心,确定三项举措落实“禁酒令”。   会上,该院检察长带领班子成员逐条学习了禁酒令“六个严禁”内容,强调要把握六条禁令的核心内容,就是在任何与公务活动相关的时段和场合都禁止饮酒,必须把禁酒令作为一条“高压线”:
  一是逐人传达到位。该院在党组成员统一思想的基础上,通过全院大会集中传达部署、列入党风廉政教育计划、印发禁令小卡片等形式,确保每名干警都熟知最高检禁酒令的内容,不落一人。
  二是逐级压实责任。为使禁酒令在本级落地生根,该院明确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履行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检务督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政工部门履行宣传教育责任,通过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保证责任层层落实,压力传导到最低节点。
  三是严肃监督问责。将禁酒令执行情况作为督察检查的重点内容,凡是干警参加各种公务活动、外出执行任务、携带涉案、涉密档案材料和载体等必须检查禁酒令落实情况,日常工作期间、着装期间等随机抽查,对违规违纪饮酒行为坚决严肃查处,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检纪处分,决不能姑息迁就。
  据最高检网站发布,修改后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包括“六个严禁”,即严禁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检察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考察调研、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严禁司法办案和执行公务期间饮酒;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档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文件或者其他涉密载体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和检察机关形象的场合饮酒;严禁佩戴检察标志和着法警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