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李双春为省十二届劳动模范人选的决定

30.03.2017  19:27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厅党组决定推荐李双春同志为我厅省十二届劳动模范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附: 李双春同志简要事迹.doc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