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中院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6.03.2018  05:04

    按照地直机关工委的有关要求,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各党支部分别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中院各支部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地区“两会”精神,突出问题导向,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持续整治“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形成奋发图强、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会前各党支部要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地区“两会”精神,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统一到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地区“两会”精神确定的各项任务上,统一到决胜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龙江新兴安的宏伟目标上。

    会前,各支部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一对一、面对面,既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上,各党支部党员干部能够紧密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敢于"亮丑"、深刻反省,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言不讳,达到了既"红脸""出汗",又交流思想,团结同志的效果。会后,各党支部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