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10.09.2014  19:13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8月29日

 

 

 

健康龙江行动(2014—2020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以举办第十三届省运会为契机,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改善不良饮食习惯,营造健康生活环境,让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切实改善全省人民主要健康指标,现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健康促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居民健康状况、健康意识、健康技能以及健康促进措施滞后。全省人均期望寿命明显偏低,2013年为743岁,比全国平均75岁低07岁;地处高纬度地区,冬季漫长寒冷,居民油脂、食盐摄入量明显过高;慢性病综合防控问题日渐突出,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等发病率均居全国第一位;绝大多数居民体育锻炼意识不强,存在不良生活习惯,半数以上男性居民经常吸烟,相当一部分人过量饮酒;居民食物结构不合理、膳食不平衡,特殊人群健康问题表现突出,亚健康状态人群接近半数。开展“健康龙江行动”,对于切实解决我省居民健康知识匮乏、健康运动较少、饮食结构不平衡、生活方式不规范等问题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举办第十三届省运会为契机,把群众健康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促进健康行为、营造健康环境、完善健康保障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倡导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养成健康生活及饮食习惯,建设“健康龙江”,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健康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省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达到人人健康的目标。

  突出特色。坚持地方特色,针对我省特殊的地理条件、生活和饮食习惯,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加强健康知识传播,提升全民健身水平,有效推动健康龙江行动的普及与开展。

  协调推进。坚持全民健身与科学膳食协调推进,从改变广大人民群众的不良生活习惯入手,大力推广科学营养膳食,倡导全民健身运动,培养人民群众良好生活习惯,增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

  广泛动员。坚持人民群众既是受益主体,也是行动主体。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倡导健康理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平衡膳食、戒烟限酒、全民健身的知识,完善共创、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运行体制,提高全省人民健康素养。

   四、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健康龙江行动”,近期到2020年实现全省人民明确知晓健康素养,普遍养成健康行为,坚持参加健身活动,积极动手清洁家园,人人享有健康服务,努力改善主要健康指标;争取利用20年的时间,实现全省人民健康素养显著提高,健康寿命明显延长。

   五、主题和口号

  主题:全民健身与健康饮食

  口号:快乐健身、科学膳食、全民参与、健康龙江

   六、主要行动

  在第十三届省运会闭幕式上,发布“健康龙江行动”倡议书,举办“全民健身与健康饮食”新闻发布会,公布健康龙江行动主题、口号和行动计划。重点组织开展五大行动,集中办好30件实事。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省内主要媒体包括网络新媒体围绕全民健身和健康饮食两个主题,开辟报道专栏专题、策划播发公益广告、开展公益性媒体活动,大力宣传运动健身、科学饮食知识。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支持刊播健康公益广告;利用各类节日、纪念日、宣传日,利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楼宇墙体广告、公共交通传媒以及网络、微信、QQ、短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健康知识。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东北网

  2、建设健康宣传阵地。在黑龙江电视台《新闻夜航》、《新闻在线》等主要新闻节目中加强对运动健身、科学饮食的专题宣传,在《天天见医面》、《味道龙江》等节目中设置专门环节,渗透健康行动理念,发挥科普教育作用。同时,通过网络征集和媒体策划等形式,高频次播出一批生动活泼、说服力强的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文化厅、省精神文明办、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东北网

  3、举办健康健身讲座。定期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围绕老年人常见病、中老年饮食要点和运动健身方式等内容,推广正确的健身和饮食知识。省内主流媒体要对讲座进行宣传报道,讲座内容要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发布。长期邀请国内和省内运动专家、健康专家、饮食专家,在省内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进行系列专家访谈,围绕体育运动、健康生活和饮食方式等内容,提出增强人民健康福祉的具体措施。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东北网

  4、开设网络科普论坛。在省内主要网络媒体开设网络科普论坛,由运动、医疗、饮食等方面专家学者结合我省百姓在健身、饮食方面的误区和不良习惯(如烟大、油大、酒大、盐大等),围绕某一主题开展讨论,通过视频方式向全社会传播。视频发布后,专家学者要对网友问题进行必要解答。讨论主题提前向社会发布,供网友在讨论专区讨论,起到预热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实时网络直播。同时,在微博、微信等媒体上,对科普论坛进行推介。

  牵头部门:省委宣传部

  协作部门: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东北网

  5、开展健康健身知识“五进活动”。在农村、社区、学校(幼儿园)、企业、家庭,广泛举办健身、生理、心理、科学膳食、健康行为和中医药文化、中医养生科普等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全面提升健康素养。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省妇联、省中医药管理局

  6、制定和发布《全民健康指导手册》和《全民健身指导手册》。针对我省在体育健身和健康饮食方面存在的文化、认知、习惯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制定符合龙江文化特点的《全民健康指导手册》和《全民健身指导手册》,融入健身和饮食的科学理论、基本常识和基本做法,用精炼的语言、简要的图示向广大人民群众推广正确的健身、饮食文化和生活方式。在省运会期间向全社会发布,同时通过卫生计生和体育部门向全省基层群众免费发放。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

  (二)健康行为促进行动

  7、继续加大控烟力度。大力宣传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强烟草危害宣传,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推行全面禁烟,党政机关率先实现室内无烟目标,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也要严格实行“无烟化”,全面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餐厅、无烟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对商场的控烟宣传和监管,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

  牵头部门:省精神文明办

  协作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工商局

  8、倡导科学适量饮酒。针对我省公众饮酒习惯,倡导合理、适量、科学饮酒,特别是冬季、节假日以及各种民间重大活动,坚决杜绝过量饮酒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条件成熟时,各级政府、各行各业适时出台限制过量饮酒规定。

  牵头部门:省精神文明办

  协作部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监察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

  9、促进居民心理健康。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普及大众精神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我心理调节能力。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干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设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市、县,全部开通心理  卫生援助热线。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协作部门: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10、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发挥社会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调动社会体育组织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依靠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的局面。在每年的8月8日(即全民健身日),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带头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同时开展创建全省全民健身示范乡镇、村、社区活动,引领全社会健身活动的开展。

  牵头部门:省体育局

  协作部门: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工信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老龄办

  11、关心关爱职工健康。全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开展不少于15分钟工间(前)操。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行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同时,合理安排职工休息,缓解工作压力,保证职工在健康愉悦的环境中工作;严格执行婚假、产假及带薪休假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职工合理公休假日。

  牵头部门:省总工会

  协作部门: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体育局、省工信委、省妇联

   12、实施提高青少年体质工程。坚持做好课间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1小时,在高中毕业前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终生锻炼的良好习惯。增加体育课的时数,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体育器材配置。每年至少举办1次校运会。继续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和“三大球”进校园活动。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

  协作部门: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

  13、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逐步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和利用率。推进农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

  牵头部门:省体育局

  协作部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

  14、推动基层体育活动开展。坚持“创新、俭朴、务实、惠民”的原则,突出基层重点,将举办活动重心不断下移,逐步形成一市多品牌、一县一特色、一乡一镇一亮点的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并将其打造成为本地的名片,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的质量。

  牵头部门:省体育局

  协作部门: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

  (三)科学饮食推广行动

  15、倡导科学合理膳食。出台政策措施,科学指导合理膳食,引导油脂生产企业、食盐分装企业制作、配送控油壶和限盐勺;以家庭为重点,推广使用控油壶、限盐勺;以学校和工作场所食堂为重点,开展合理营养干预。引导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倡导健康文明示范餐厅(食堂)创建活动。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中盐黑龙江盐业集团、省农科院、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

  16、推进食品加工业发展,调整产品结构。推进主食食品工业化,提倡粮食适度加工,增加全谷物加工食品的生产,扩大低脂、低盐、低糖、低热量食品的生产,扩大营养均衡食品的生产,扩大奶豆果蔬深加工产品的生产。

  牵头部门:省工信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

  17、推进餐饮业发展,调整供应结构。引导餐饮行业采用营养素损失少、有害致癌物生成少的烹饪方式,供应膳食平衡的营养套餐。

  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作部门: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

  18、推进绿色种植,调整种植结构。严格按照绿色有机食品标准生产,扩大种植面积。适当增加豆、薯、蔬菜、水果、杂粮的种植面积,满足居民平衡膳食的需求。推广使用富含钙、钾、锌、硒等常量、微量元素的肥料和优良品种。

  牵头部门:省农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农科院

  19、推进绿色养殖,调整养殖结构。杜绝滥用抗生素、激素的现象。适当扩大有市场需求的水产养殖业和畜禽业生产。适应居民大幅度增加奶、鱼虾摄入的需求,扩大奶牛和鱼虾养殖规模,规范饲养,保证质量。

  牵头部门:省农委、省畜牧兽医局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

    20、加强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牵头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作部门: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21、加强饮用水监管,保障居民用水安全。强化城市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饮水安全管理和卫生监督监测工程质量控制,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降低水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牵头部门:省住建厅、省水利厅

  协作部门:省爱卫会、省环保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

    (四) 环境卫生整治行动

  22、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改造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行生活垃圾密闭收集和运输。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监管,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进程,逐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牵头部门:省住建厅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爱卫会

  23、绿化美化环境。强化街道、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美化工作,加强江、河、湖等水体沿岸绿化,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以绿化攻坚、节能减排等专项行动为重点,严把各类厂矿、企业环评关,有计划地搬迁、淘汰环境污染严重企业。

  牵头部门:省林业厅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哈尔滨铁路局、省爱卫会

  24、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冬季供暖为重点,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和空气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大气环境目标责任考核、大气质量与人群健康影响监测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减排。积极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规范环保检验与标志管理。加强工业异味、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等污染控制。

  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农委、省爱卫会、省气象局

  25、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屯、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新农村。推进农村改水改厕进程。

  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协作部门:省精神文明办、省住建厅、省农委、省爱卫会

  2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国家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建设工作。加大现有国家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县城)省级检查力度,巩固建设成果。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引导各地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公共政策,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

  牵头部门:省爱卫会

  协作部门:省精神文明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五)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7、出台《黑龙江省健康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健康服务业体系,培育发展一批骨干企业、知名品牌和产业集群,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需求。全省健康服务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牵头部门:省发改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黑龙江银监局、省卫生计生委、省工信委、省科技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体育局、省物价监管局、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金融办、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黑龙江证监局、黑龙江保监局

  28、加强基层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城市社区、县域乡镇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培训、回归社会”五位一体。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逐步建立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体系。加强疾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扩大“健康小屋”覆盖面。培养全民健身和基层慢性病管理骨干,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畜牧兽医局

  29、加强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慢性病监测,整合资源,开发数据云服务技术,打造健康信息化平台。年度开展一次全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定期开展省级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预测慢性病流行趋势,评估干预措施效果。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协作部门: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教育厅

  30、定期发布人民健康白皮书。公布疾病变化趋势、影响因素、防控策略及居民可获得的服务等情况,提高公共卫生公益热线电话12320的使用率,更好满足人民健康权益。

  牵头部门:省卫生计生委

  协作部门: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工信委、省残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老龄办

  七、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全省“健康龙江行动”工作委员会或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领导和协调全省健康促进工作。各级政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点工作任务,确保行动目标完成。

  (二)确保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可持续的行动经费保障机制,落实行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经费,推进行动更好实施。

  (三)加强协同配合。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密切协同配合,做到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长效发展。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模式,保证工作取得成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宣传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健康指标和措施办法,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行动,努力营造人人追求健康、人人管理健康、人人享受健康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督办落实。建立工作管理、信息反馈、定期汇报、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考核、常态管理;建立年度考核档案,科学制定考核标准,每年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2014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