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加入医联体

12.12.2017  16:18

  我省《推进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试行)》日前出台。《方案》明确,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侧重于危重症、疑难复杂病例的接诊收治。

  《方案》明确,2017年,所有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城市医联体,调整并不断完善医联体制度框架。年底前,每个市(地)至少建成一个成效明显的城市医联体,内部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2018年,进一步探索建立目标一致、责权利统一、积极性主动性提升、运行更为高效顺畅的城市医联体制度体系。城市内70%的二级公立医院和全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城市医联体。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面推进城市医联体建设,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所有城市二级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城市医联体。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间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使城市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方案》提出,在各市(地)城区,采取“3+2+1”方式,由1所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牵头,联合区域内若干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区乡镇卫生院)、护理院、专业康复机构等组建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在城市和县(市)之间,由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牵头,在已建立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关系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与区域内县级医院组建城乡医联体,衔接城乡医疗服务体系。

  要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三级医院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侧重于危重症、疑难复杂病例的接诊收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区乡镇卫生院)等主要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以及提供日常保健、营养、预防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