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42号文件的具体工作方案

26.08.2016  17:01

  为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保障落到实处,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近日制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42号文件的具体工作方案。方案从六大方面针对17项内容分别提出具体目标、措施及组织实施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是指导未来几年我国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重要文件。《指导意见》在扩大市场应用、健全储备体系、加强金融扶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四个方面,明确提出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负责或参与负责落实。为此,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围绕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行业稳定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制定上述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中国有色金属协会将充分利用市场价格低位震荡、企业经营普遍困难、自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时机,号召全行业企业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统一行动,抱团取暖,不断巩固行业自律成果,继续强化自律行为,共同应对市场挑战。要以铝、铜、铅锌、镍、锡等主要品种的主要骨干企业为基础,以商业储备体系建设、弹性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为抓手,着力推进行业自律建设。此项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长总体负责。

  方案明确,将坚持不懈扩大有色金属应用。重点扩大铝的应用,用三年左右时间,力争扩大铝的应用600万吨。与此同时,有条件扩大铜的应用,提升高精铜板带、铜箔、铜管等产品的加工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国内及全球市场占有率。努力扩大稀有金属应用,提升钨、钼、锡、锑等稀有金属应用水平。

  方案提出,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的指导支持下,将按照国家储备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建立有色金属商业储备体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电解铝商业储备建设为突破口,开展电解铝商业收储与放储运作,总结经验,探索模式,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序扩展到既定的主要有色金属品种。

  方案还提出,在工信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结合行业、企业实际情况,筛选、甄别铜、铝、铅锌、钨、锡等行业符合金融支持方向的企业名单,定期向人民银行、银监会、有关金融机构报送符合支持方向的企业白名单,促进银企对接政策落地。防止对有色金属行业金融政策的“一刀切”,帮助规范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外,方案还在努力化解产能过剩、努力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充分发挥协会协调服务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