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法院:雷霆出击显成效 强制迁出保权益

24.06.2022  18:00


    近日,林口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带领执行团队,对八处房产进行强制迁出。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干警18人,警车4辆,并由当地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司法局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见证执行。

    宋某某与任某某、赵某某、鸡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林口县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任某某、赵某某、鸡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原告宋某某借款本息合计774200元。由于任某某等人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任某某、赵某某除了在第三方处获赠的位于林口县某小区的八处无照房产外,三名被执行人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即,执行干警依法对上述房产予以查封。由于查封的八处房产现有人居住,居住人得知情况后提出执行异议,经过林口县法院及牡丹江中院审理后,裁定对上述八处房产继续执行。执行干警与居住人多次沟通协商,始终不同意搬出,为保证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林口县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迁出。

    因八处房屋均位于两栋高层的楼顶,每到一处地点,法警都迅速布置好警戒线,避免发生意外事件。执行干警与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全程录像、登记、清点物品后,将屋内物品放置仓库封存,对迁出的房屋予以更换门锁、张贴封条,并将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

    强制迁出过程中,执行干警对于几户不予配合的房屋占有人进行规劝,耐心向他们释法明理。在执行干警劝导下,房屋占有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限期搬离。经过执行干警们4个多小时的奋战,案件成功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