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河林区检察院:“四零”承诺服务,我们在路上

24.04.2018  10:22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直机关作风实施方案》和《“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和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窗口单位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改进工作环境、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和作风,柴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打造“阳光检务”。检察长叶永福要求,案管中心要按照“四零”服务工作标准下真功、用实劲,加强案件管理大厅软硬件建设,全面提升案件管理大厅服务水平。   服务受理零推诿。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办理业务,热情接待,属本部门、本岗位受理的事项当场办理或答复,非本部门、本岗位受理的事项,要耐心说明。    服务方式零距离。热情服务、礼貌待客、以质取胜。为律师、代理人、当事人等进行服务时,要积极、主动、耐心、细致、周到,运用规范得体的言语、动作、神态去表现对他们的尊重与友善。    服务质量零差错。恪守“规范、高效、务实、为民”的质量方针,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做到党性强、素质高、业务强、作风硬;办理业务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严格审查、精准服务,杜绝出现受理业务过程中的散神溜号,马马虎虎的工作态度。    服务结果零投诉。对于律师、代理人、当事人的意见、投诉要认真受理,认真核实,客观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确保服务态度最好、服务流程最佳、服务质量最优、服务结果最满意。    柴河林区院检察长叶永福表示,我们要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讲服务、处处为发展”的精准服务理念,打造“四零”承诺服务品牌,力争成为全区检察机关典范窗口单位,力争做全省优质服务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