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全国两会特别报道】将“三个自觉”写在战“疫”断代史上 ——检察机关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纪实

08.05.2020  09:17

4月26日,随着77岁的新冠肺炎患者丁先生从武汉市肺科医院出院,武汉所有新冠肺炎在院患者清零;4月27日,经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批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率中央指导组离鄂返京。这是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重要一刻。在过去的三个多月里,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全国人民同武汉人民、湖北人民一道,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我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

  危难之中显本色,特殊时期看担当。

  在千千万万平凡而又坚韧的中国人中,有那么一抹“检察蓝”,他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1月25日,农历庚子年正月初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指出,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这是党中央发出的冲锋号,也是全国检察机关的行动纲领。

  1月27日,最高检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以身作则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积极配合并协助当地党委政府、相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最高检首先从自身做起,成立了由院领导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疫情防控办法,迅速启动疫情“零报告”和返京人员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机制。院领导先后对3个办公区和集中隔离区进行“堵门式”检查,要求对后勤人员集体宿舍等薄弱环节进行及时整改。

  在疫情防控重中之重的湖北,8000多名检察人员立即行动起来。湖北省检察院制定了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和疫情期间工作、生活导则,成立由检察长担任指挥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从严从细做好检察干警的自身防护工作。同时,要求全省检察人员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开展体温检测、病患核查、清洁消杀、物资分配、秩序维护等工作。

  汪朝晖,湖北省竹山县检察院检察长,春节时正在位于十堰市的家中,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即赶往竹山县。由于很多地方道路阻断,他一路走走停停,步行一个多小时、搭了三次便车、经过四道卡口、历时五个多小时,终于回到竹山县城,他马上布置工作,安排干警下沉到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晓明是该院疫情防控应急突击队队长,他和队员们负责为定点医院运送医用物资和饭菜。为了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饭菜没有配备可重复利用的保温设备,刘晓明他们与时间赛跑、与寒冷的天气赛跑,尽可能让一线医护人员吃到一口热饭菜。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中央反复强调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按照疫情防控的总要求,检察机关力求抓细、抓实各项防控措施。

  1月29日、30日两天时间里,最高检连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大厅工作的提示》三个文件,对疫情防控期间的接待群众来访和案件受理、流转、审查、办理等工作进行“特殊安排”,比如尽量不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多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行网上办公和网上办事,通过书面审查、远程视频提讯方式办理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占比达到了98%左右。

  防疫医疗废物处置是一个重要环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2月17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协同加强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提示》,要求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的处置。山东省莘县检察院发现,莘县城区部分街道、公园、广场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群众随意丢弃口罩现象时有发生,易造成二次污染及病毒传播。该院遂向相关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在公共场所设置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加强宣传和监督,严格做好废弃口罩集中处理。

  除了上级部署的“规定动作”,各地检察机关也结合当地实际和自身职能作用,做了很多“自选动作”。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发现火车站站车垃圾、居家隔离乘务员生活垃圾未进行无害化处理,当即通过市政府联防联控工作组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随后城管部门全面接手铁路垃圾转运处置工作,对垃圾中转站每日消毒,对站车垃圾按照固体危险废物进行深埋消毒处理。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与帮教社工一起对涉罪未成年人小英(化名)开展线上观护帮教、亲职教育。在检察官的鼓励和帮助下,作为药店实习药剂师的小英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为抗击疫情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抓住依法防控疫情这个着力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疫情防控之初,很多地方出台了“硬核”措施,力争最大限度、最快速度遏制病毒传播。然而,少数执法人员在执行时简单化,引发了不必要的矛盾。同时,面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平时较少见的违法犯罪问题,很多司法人员也感到难以准确把握司法尺度。

  为了保证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研究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会同国家卫健委、最高法、公安部制定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为各地执法、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明确法律指引。针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这两个平时少见的罪名,“两高”研究室负责人还专门以答记者问的形式进行了重点解读,指导一线办案人员准确适用法律。

  除了规范性文件,最高检更注重“以案说法”,截至4月17日,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以前所未有的一周一次的高频度,连续发布了十批共计55个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涉及妨害传染病防治、制假售假、妨害公务、寻衅滋事、诈骗、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保障复工复产、通过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依法履职工作,通过对法律要旨、办案过程、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进行解读,直接给一线办案检察官以“方法论”,同时也对全社会起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

  在疫情初期人人自危的情况下,很多感染者传播病毒类案件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随着典型案例的发布和法律适用解答的公布,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和加大沟通力度,很多此类案件被依法定性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得以充分体现。

  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时,结合违法行为的时间和后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虽然有咳嗽、发烧症状,但是在未确诊、未诊断为疑似病症、未被要求隔离的情况下,前往武汉从事客运业务,不符合“两高两部”意见精神,最终改变公安机关定性,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

  依法防控的效果不仅体现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上,还要体现在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上。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口罩的主要原材料熔喷布成了紧俏货,一些不法分子趁机哄抬倒卖,价格成倍上涨,甚至出现“求料无门”“机器等布”的情况。生产商文某、中间商饶某把每吨成本不足2万元的熔喷布,倒卖给广东、江西和福建的四家口罩生产企业,价格涨到每吨30万元至38万元,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二人批准逮捕。

  截至2020年4月16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3324件4120人,审查批准逮捕2910件351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29件456人;受理审查起诉2636件3310人,审查提起公诉1980件2416人,依法不起诉68件88人。

  疫情面前无小事,任何一点疏漏都有可能前功尽弃。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北、山东、浙江3省5个监狱发生罪犯感染疫情的情况。随后不久,又发生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离汉进京事件。

  中央政法委立刻组成调查组分赴山东、湖北调查,最高检派员参加,并指导山东省检察机关依法对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和任城监狱的3名责任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等罪名立案侦查。最高检要求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管场所检察职能作用,监督配合监狱做好刑满释放、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失职坚决从严查处问责。

  能否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考验着检察机关在特殊时期的责任担当。同样,如何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处理群众信访、消弭社会矛盾,也考验着检察官的履职能力。

  2月5日,湖北省检察院收到了一封来信,该省鹤峰县某村村民举报村支书向被隔离群众贩卖生活用品、赚取差价。经过审查后,该院当日就将信件转交鹤峰县检察院办理。经过认真调查核实,检察官查明村支书并没有赚取差价,反而自贴油钱为隔离群众代购生活物资。了解实情后,村民的怨气消了,村支书的不白之冤也得以洗刷。

  “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

  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

  在这场大考中,检察机关书写了一张怎样的考卷?

  疫情刚发生时,最高检就开始研究疫情防控期间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法律适用、工作方式等,尤其是提醒检察人员注意避免“一刀切”的简单司法。在疫情防控还处于胶着状态时,最高检已经开始着手研究疫后法律问题,全面梳理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法治短板和次生法律问题,如合同纠纷、劳务纠纷、信息泄露等等,提出相应的立法、执法、司法对策。

  检察机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抓手就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下开展工作,最高检成立了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强化对下指导,加大统筹协调,于2月6日下发《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对办案方式方法、打击犯罪重点等提出了要求,强调全力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办理涉疫案件,需要特别注意妥善处理疫情防控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好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弭因慌乱而产生的对抗情绪等工作,尤其要注重发挥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特殊时期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安徽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疫刑事案件中,坚持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并行,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已起诉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占到九成;在一审法院已判决案件中,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也超过九成。

  在老百姓的居家防疫生活中,快递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快递也容易被贩毒分子所利用,浙江省检察机关就办理过毒贩利用“闪送”将毒品贩卖给他人的案件。在“快递小哥”全面复工之际,该省检察院向浙江省邮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引进人像识别设备辅助身份核验,坚决防范毒品流入寄递渠道。

  经过一个多月的全民战“疫”,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中央审时度势,于2月23日召开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2月26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制定的《关于政法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情况。该《意见》要求各政法机关统筹处理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关系,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企业有序、顺利复工复产、维持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执法司法保障。

  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不仅是检察机关的法律责任,更是政治责任。甘肃省检察院要求该省检察机关坚持保障劳动者正当权益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并重、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与支持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积极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争议。吉林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其他工作人员,如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

  在全国百强县排名第三的江苏省张家港市,该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发现涉案公司存在真实货物采购且经办人未到案,很可能不具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观故意,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遂依法决定对该公司及负责人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保障了这家民营企业如期复工复产。同时,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该公司在合同签订、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防控风险建议。这名企业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服务民企的做法非常感谢,表示将以更强的社会责任感参与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并当场决定向社会捐赠5000个医用口罩。

  从冰天雪地,到春暖花开,检察人用“三个自觉”担当责任使命,在庚子年可歌可泣的战“疫”断代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