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专项” 百日攻坚战迅速“开步走”

13.09.2018  10:42
  9月10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工作会议要求,哈尔滨市院党组对如何开局谋篇做了深入讨论,专项活动百日攻坚战工作组组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国新提出:“要根据哈尔滨市实际,抓紧制定我市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操作性,做到百日攻坚战院院有重点、院院有特色、院院完成任务。”“要坚持一体化作战,大区带动小区,小区联动县院,凝聚工作合力。”      9月12日,哈尔滨市检察院举行了全市检察机关“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落实部署会议。会议通报了5月份以来办理专项公益诉讼案件空白的9个基层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百日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和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工作任务分配图、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三个专项”百日攻坚战工作流程图,对全省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公益诉讼活动百日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行细化分解,确定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市院、基层院各自的具体任务目标。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吉霞在会议上传达了检察长王国新对百日攻坚战批示精神并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 核心是讲政治。把对百日攻坚战的认识提升到讲政治的高度上来。讲政治就是理解了要干,不理解也要干;没有困难要干,有困难克服困难也要干;有条件要干,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干,总之,核心就是服从上级命令,听从上级指挥,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二是高度重视。 仅凭认识到位不够,重视更要到位。核心是“一把手”重视。首先,要成立专班,举全院之力完成百日攻坚战任务。“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亲自领办案件,从全院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百日攻坚工作组,主城区基层院要至少配备10人,其他院要至少配备5人,这是“一把手”工程的重要体现。其次,要重视检务保障。要配齐办案用车、办案设备,在办案经费财力上要对工作组予以倾斜,解决一线干警的后顾之忧。再次,“一把手”要亲自组织研究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将“一把手”的决心转化为干警的信心,将“一把手”的思路转化为干警的出路,将“一把手”的方法转化为干警的工作办法,难事难题要由“一把手”出面解决,坚决杜绝空白院。
   三是创新模式。 要创新工作模式。坚持“系统解决问题,解决系统问题”的工作理念,最大限度发挥检察监督保护公益、解决问题作用,“以小切口,实现大作为”注重点线面相结合,努力做到办理一个案,解决一条线,影响一大片。该院已经和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个行政机关建立了实时对接机制,今后要加强与行政机关进行联合执法、联合踏查等活动,从联合执法活动中收集线索。要注重工作中以点到线到面的典型案件带动效应,运用“典型案件+检察工作建议”工作模式,对于某一领域存在的同类问题、某一地域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建议,解决某个系统、某个地域的共性问题。要运用“诉前建议+检察工作建议”工作模式,对于多个行政机关共同负有监管职责的某一公益损害问题,检察机关在监督负有主要监管职责机关的同时,通过检察建议宣告方式引领、促使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履职,合力解决公益问题。
   四是提升效果。 首先,要注重办案规模。没有办案数量的积累,提升质量就缺乏基础,在攻坚战中全市各基层院必须在三个领域消灭办案空白现象。其次,要注重办案质量。案件质量集中体现在办理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有意义、有影响的案件上,主城区的基层院必须办理具有典型性的案件,其他基层院也要努力办理典型性的案件。再次,要注重解决系统问题。对于“三个专项”活动重点监督的行政领域,要善于将个案监督引申到行政系统漏洞弥补层面,努力做到系统性问题系统解决。
   五是加强保障。 主要是发挥市院的主导、统筹作用。民行处要做好对基层院的服务工作,成为基层院工作的靠山,全面收集与“三个专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为基层院办案提供法律支持。要为基层院提供线索信息,对于全市基层院办案过程中共同需要的数据,市院要主动收集提供,避免出现各自为战,重复查询调取等方面的问题。要对基层院进行统筹指导,对全市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进行统筹调整,对原有方案中未预见的新变化要及时进行修正。要统筹宣传,充分发挥市院宣传受众面大、媒体影响力高的优势,及时对基层院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件进行加工、凝练,及时反映“三个专项”活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