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首次列席大庆中院审委会会议

02.11.2018  03:10

    10月31日上午,大庆中院院长王中明主持召开2018年度第25次审判委员会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廉列席会议,并就两起刑事案件发表意见。这也是近年来市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听取承办法官的案情汇报后,姜廉结合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问题逐案发表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并经过表决作出了决定。

    王中明强调,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法院审理重大案件、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重要议题进行监督,是《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两高”司法解释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对于推进审判委员会建设,提高讨论质量、决策水平和办案质效意义重大。全市两级法院要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要求,积极主动为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提供条件,强化法检两院之间的监督制约、沟通交流、良性互动,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将每一起案件都研究深研究透,使决策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历史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姜廉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法院机关的很多执法办案理念、思路方法,均值得检察机关学习。今年以来,大庆市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要求,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参与审判委员会对具体案件的讨论。在今后的工作中,大庆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与同级法院之间建立协调、积极的工作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让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