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

29.10.2018  15:41
  10月25日,双鸭山市检察院检察长付军列席市中级法院第9次审判委员会,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发表监督意见,市中级法院院长田守明主持审委会会议。
  会上,付军表示,一方面,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通过列席审委会,法检两家就案件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研究讨论,能够消除分歧,达成共识,确保案件得到正确的定性和公正的处理,达到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另一方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也是一个相互学习、沟通交流的过程。通过列席审委会这个平台,发现公诉案件中存在的不足,吸收法院系统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检察机关的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
  列席审委会前,付军检察长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拟定监督意见,在听取了市法院案件承办人对案件具体情况的介绍后,就案件定性、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情况全面充分地发表了意见。   田守明院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对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平公正、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检两院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应以此次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良好开端,密切工作联系,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从而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全市法院要积极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在诉讼活动中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严格公正司法,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平安稳定做出贡献。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强化审判监督的重要举措,在下步工作中,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以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为契机,认真落实这项工作制度,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确保法律准确统一实施,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