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检察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争做守法美少年”

12.06.2019  17:52
  光明网 哈尔滨 6月12日电  “同学们是否了解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是不是就不用承担其他责任?”6月10日下午,一堂以“做守法美少年”为主题的法律常识课以网络视频教学的形式走进黑龙江省大庆市第四中学的课堂,主讲法治副校长、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旭东通过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为学生们讲述着生活学习中与法有关的尊法守法的常识性道理。   “因一点小小的误会,马同学便怀恨在心,总想伺机报复。又一日,又因发生口角,便怒火中烧,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刺向……”
  “李同学怀疑王同学追了他的女友,便找来两位好友和小王约架……”
  “同学们,这些血淋淋的案件就发生在你们的校园、发生在你们的身边。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个别同学缺乏对纪律的遵行,对法律的敬畏,扭曲了人生观和价值观。冲动是魔鬼,守法违法就是一念间的距离。”
  随着一个个问题的抛出,张旭东以法律故事解释法律知识,耐心地为同学们讲解国家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以及出现罪错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等内容。特别强调因罪错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后果,以及在自己成长过程中承受的心理压力,告诫同学们自觉养成遵纪守法良好习惯,为自己铺设一条健康阳光的人生道路。   “检察官通过校园视频教学系统上法治课,运用生动影音资料,列举发生在校园、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让我们既感到震动,又深受启发和教育。”通过一个小时的讲授,第四中学的冯老师深有体会地说,检察官讲法治课,极大丰富了学校法治课的教学形式,更有利于增强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提升法治教育的效果,希望这样的法治课常进校园。
  “未成年人不是免罪的金牌,任何人触犯了法律,突破了底线,都将为自己的行为埋单,都将会让青春打折。”学生小刚在听完法治课深有感触地说,不仅要自己知法学法,也会做一名法治志愿者,去宣传法律知识,让更多的人保护自己,维护权益。
  “走进校园搞法律巡讲、组织青少年做普法志愿者、拒绝暴力开展校园零犯罪等活动,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做法。”据大庆高新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董冰介绍,下步该院将继续安排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走进校园,以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地法治教育,努力提升法治教育效果,让守法美少年之花在油城美丽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