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司法厅举行 森耀律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听证会

03.01.2017  19:03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2016年8月2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就森耀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执业活动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拟给予该所吊销执业许可证书的行政处罚进行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案件调查人员针对该所违法的事实出示了森耀律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严重违反有关规定,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律师事务所住所变更备案手续;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严重违反收费规定,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且违法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律师事务所管理混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相关证据。调查人员指出森耀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严重悖离了律师的职责使命、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严重破坏了我省的法治建设,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给予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森耀律师事务所在听证会上发表了质证意见和辩论意见,该所的委托代理人表示森耀律师事务所确实存在很多违法行为,他们全体合伙人同意吊销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森耀律师事务所的部分投诉人代表旁听了此次听证会。

      省司法厅下一步将大力整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对于在法律服务执业活动中出现的破坏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速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净化我省的法律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