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作风整顿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19.10.2017  17:0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省直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以案为鉴 优化作风”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2017年10月13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作风整顿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办党组书记、主任宋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维新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张庆伟书记在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暨优化发展环境警示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波传达了有关通报,办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清开展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是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重要部署的实际行动。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是省政府法制办不断改进作风、更好履行优化发展环境职能的必然要求。四是开展警示教育是确保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的现实需要。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坏作风”反面典型的现实危害。一是“坏作风”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二是“坏作风”严重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三是“坏作风”严重损害了干部个人和家庭。
  会议要求,要深入扎实地搞好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要严密组织。集中学习要触及思想,专题讨论要紧密联系实际, “回头看”要严肃认真,排查“风险点”要全面细致,提醒谈话要直面问题。二是要领导带头。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集体学习、带头参加专题讨论、带头进行“回头看”、带头提醒谈话。各处(局)负责人也要发挥带头作用,严密组织本支部和本处局的教育各个环节。通过层层带头,引领和推动大家积极主动地参与警示教育中来,确保教育收到实效。三是要搞好结合。要把警示教育与当前作风整顿整改落实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整改标准,推动问题整改。要与再造工作流程和“四零”服务承诺创建结合起来,在流程再造和创建服务承诺中,认真对照新标准、新要求,本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质量的原则,对已有和正在进行的相关流程和承诺进行进一步完善。四是要加强督导。办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教育过程的指导和督促,确保省政府法制办警示教育规范操作。要加强对各处(局)教育活动的检查,对整改台账和整改清单制定情况和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对制定标准不高的要责令进行完善补充,对落实不够及时的要进行报告。在警示教育过程中,要加大作风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