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严格执法组召开全省政府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6.05.2018  03:44

省政府副秘书长冯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伟对《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作说明

省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严格执法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严格执法组召开全省政府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2018年5月25日,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严格执法组召开全省政府系统“法治建设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政府系统推动“法治建设年”工作进行部署。省政府副秘书长冯昕出席会议并讲话,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严格执法组组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宋伟对《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作说明。会议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波主持。

冯昕副秘书长指出,在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重大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新时代我省改革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凸显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龙江实践,是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具体行动,是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举措。

冯昕副秘书长强调,政府系统各单位要按要求完成好“法治建设年”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一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二要切实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不断提高决策水平。三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有效性。四要做好自我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五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要求。六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面清理、修订不适应我省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冯昕副秘书长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发挥牵头作用,推动落实好“法治建设年”活动有关工作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推动“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强大合力。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和考评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负责人及法制机构负责人、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严格执法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等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地)、县(市、区)设分会场,相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