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院发放专项司法救助款 给百姓送去中秋节前的温暖

21.09.2018  18:28

    9月4日清晨,虽然天气微凉,但对于申请人唐某一家来说却无比温暖。鸡西市恒山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唐某家中,将10万元司法救助款交到了她的手中,给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带去了关怀和温暖。 

   2017年12月,黑龙江高院出台了《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试行)》,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结合规定,对涉民生执行案件中的困难当事人和弱势群体,积极开展执行救助。

   临近中秋、国庆,为切实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让他们过好团圆节,黑龙江各地法院在节前,向申请人发放了道交执行案件专项司法救助金,让符合救助条件、生活困难的执行申请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与温暖。

    鸡西市恒山区法院

  

   2016年3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驾驶一辆黑色捷达轿车将唐某丈夫安某撞死,经法院判决,王某赔偿唐某各类损失5085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确认王某无任何赔偿能力,其名下也无任何财产,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唐某的丈夫死亡那年,他们的孩子还在上大学,父亲的死亡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孩子的学费,家庭的生活费等都压在了唐某一个人身上,执行局的干警们也一直记着这个家庭。9月4日,经过一系列的资格审核后,法院将这笔专项司法救助金送到了唐某手中。

    东宁市法院

      

   “我父亲在交通事故中失去了生命,这10万元司法救助金对我们一家太重要了,非常感谢法院和法官。”拿到了司法救助金,汪某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申请执行人汪某患有尿毒症,因治病已经花光了家中的积蓄,生活十分困难,东宁市法院将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他的手上,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感谢法官们大老远过来,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真的要谢谢你们。”绥阳镇绥西村村民王某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生命,家中年近九十的父母重病在床,王某的意外离世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为解决他们一家的燃眉之急,东宁市法院为王某的父母申请到了10万元司法救助金。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这份救助金时,王某的家人热泪盈眶。

    大庆市龙凤区法院

     

   “感谢党,感谢法院,感谢执行法官。”申请人秦某眼含热泪,颤抖着从龙凤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13万元的专项救助款。秦某及儿子闫某均为二级残疾人,闫某还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母子二人相依为命,生活艰难。

   2015年1月,秦某被辛某驾驶小型轿车撞伤,这对生活困难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辛某系外来打工人员,无任何经济赔偿能力。龙凤区法院执行法官为秦某提出执行专项救助申请,经省法院批准,向其发放了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让这个生活拮据的家庭重燃希望。

    杜蒙县法院

  

   8月31日一大早,救助申请人武某就来到了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等待领取他的专项救助款。2014年,武某因他人交通肇事而身受重伤,他和妻子均无经济收入来源,生活困难,执行法官帮助其提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救助申请,经省法院批准,为武汝林发放专项救助款10.0674万元。

   拿到救助款,夫妻二人紧紧握住法官的手说:“是你们的努力让我的生活又重新看到了希望。

    肇州县法院

  

   2017年1月6日14时,张君驾驶出租车与被告李国庆驾驶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出租车燃烧,驾驶人张君及乘车人李晓峰当场死亡。张君与妻子离婚多年,两个儿子均为在校学生且未成年,由奶奶朱某抚养。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朱某带着两个孙子生活困难,肇州县法院执行局为其申请道路交通专项救助款10万元。

    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

  

   2018年9月3日,东方红林区基层法院收到上级法院发放的10万元救助金后,立即联系了申请人肖某。肖某母子是低保家庭,每月一直靠低保金及每月划扣被执行人的400元维持生计,这10万元救助金及时解决了肖某之子上大学的费用以及日常开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