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市法院:怕孩子上学受限 失信人主动还钱

20.07.2019  02:14

    近日,被执行人赵某因担心自己的被执行人身份影响刚刚参加高考的孩子入学,配合执行法官工作,将五十六万元欠款一次性付清。

    从2015年开始,被执行人赵某从申请人池某处租赁吊车、搅拌机等建筑设备用于施工。2018年,两人进行了决算,约定由一处楼房相抵。后因具体楼房位置和给付时间等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后依法判决赵某给付池某五十六万元租赁费。由于赵某一直没有给付执行款,2019年三月,池某申请执行。法院在送达了执行通知后,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赵某以无钱为由推诿。法院依法限制其高消费。

    今年六月份,赵某的孩子参加了高考。赵某担心自己的失信行为在学校政审时被查出,影响孩子,赵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表示愿意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他主动筹集款项,一次性将欠款付清,从而使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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