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鸡冠区法院:速裁显威力 原告迅速拿回定金

13.12.2017  04:41

    11月30日,原告徐洪涛急急忙忙来到鸡西市鸡冠区法院,说他在8月16日与被告达成协议,欲购买被告苟某的房子,并向苟某交了15 000元定金。但苟某收了定金以后就不再接电话,并将他拉入黑名单。

    民二庭速裁团队在原告的带领下驱车赶往被告住所地,被告正巧在家。法官对认真对苟某做起了工作,告知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被告仅仅给原告出了一张收到15 000元的收条,虽欠条上写“收到定金15 000元”但其实此处定金应是立约定金,因双方未对房屋座落、面积、单价、房屋款项形成合同,故被告应当返还15 000元。被告听完,转身进屋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原告愣在那里,葛法官对原告说,数钱呀,原告才缓过神开始点钱。不到十分钟,原告索要四个月未果的15 000元回到了手中。

    这个案件是葛新妹速裁团队当中众多案件的一个,速裁案件虽然标的额小,但是所涉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去伪存真,然后对症调解是速裁团队的办案特点。速裁团队的宗旨是,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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