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深入监管场所督查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09.02.2018  15:02
  为确保春节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2月7—8日,省院副厅级检委会专职委员闫华、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张佩国、副处长张宇宏等一行六人,深入哈尔滨市呼兰监狱、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肇东市看守所、兰西县看守所巡查,视察派驻检察室工作,并开展安全防范检察。



  副厅级检委会专职委员闫华亲切慰问了派驻检察室全体干警,查看了派驻检察室的工作环境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现场听取了派驻检察室及监狱、看守所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监管执法一线,察看了在押人员生活、学习、劳动现场以及监控室、医务室、讯问室、食堂等重点部位,回看监控视频,现场询问服刑人员等。闫华专委对派驻检察室及监狱、看守所的工作予以了肯定。他强调,监管安全无小事,刑事执行检察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检察人员和监狱、看守所民警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履职,确保刑事执行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检察组针对监管场所的警力配备、医疗卫生、生产劳动、违禁品管理、禁闭严管措施使用等问题,向监管单位提出了检察建议:一是加强值班备勤警力,全面摸排隐患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监所安全无事故。二是积极改善服刑人员节日期间伙食、医疗等条件,严格把握好伙食采购、质量、饭菜加工各个环节,确保春节期间在押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三是积极运用亲情会见、亲情通话、离监探亲等感化手段,加强心理疏导,促进服刑人员转化改造。

黑龙江省16个派驻检察室获评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是人民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刑罚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刑罚目的有效实现、被监管人人权保护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黑龙江省检察机关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以全国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全省派驻检察规范化建设。在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中,我省16个派驻检察室被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位居全国第13位,占申报检察室总数的12.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