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

19.12.2018  17:33

    12月14日,牡丹江中院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邀请7名牡丹江地区优秀民营企业家,就全市法院如何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征求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首先向与会代表传达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并介绍了近年来市中院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振兴牡丹江经济建设所出台的实施意见和司法措施。

    交流过程中,与会民营企业家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为维护本地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所作的积极努力。同时,各企业家也充分结合自身经营发展,围绕全市两级法院在解放思想、缩短审理周期、提高诉讼效率、避免当事人滥用权力、加大执行力度以及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多条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市中院对民营企业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一作了回应,并表示全市法院将认真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依法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蓬勃健康发展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优化细化司法措施,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成长壮大;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发展涉及到的深层次矛盾,不断激发、释放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为我市经济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