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林到牡丹江、鹤岗、黑河市社进行调研

06.09.2018  17:00

近日,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于晓林率省社相关处室人员,赴牡丹江、鹤岗、黑河市供销社系统,对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进行调研。

在牡丹江市调研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宁安、海林、穆棱、东宁和绥芬河市,对15个基层社和产业经销基地进行现场调研。调研组对牡丹江市社及所属县社依托区位优势发展食用菌产业给予肯定,就利用产业优势发展社有企业、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等项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鹤岗市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萝北县团结镇供销社,详细了解基层社为农服务、土地流转等情况,就当前市县乡三级供销社联合发展基层社、引导土地规模种植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在黑河市调研期间,调研组深入逊克县、爱辉区、孙吴县、五大连池市和北安市的22家基层社和企业,对发展电子商务、结合乡镇历史文化特色发展基层社、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等给予肯定,对开发改造基层社、密切与农民联结等提出发展对策。

调研期间,于晓林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就供销社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推进综合改革、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扶贫工作等进行了交流,听取了市县社关于综合改革、监事会、安全保卫、扶贫等工作汇报,与市县社、基层社、农民合作社同志进行了座谈,就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发展新型社有企业,恢复壮大基层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综合牡丹江市社、鹤岗市社、黑河市社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