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天被命名为黑龙江省道德模范

18.02.2020  16:50

  为表彰王春天的先进事迹,弘扬其崇高精神,黑龙江省文明委决定,特别命名王春天为全省道德模范。

  据介绍,王春天生前任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分局新工地派出所四级警长、代理副所长。参加工作以来,他扎根一线、恪尽职守,为维护辖区稳定、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2016年获市局嘉奖,2017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身为社区民警,无论在安保维稳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还是在办理治安案件、基层基础工作中,他都冲在先、干在前,以他名字命名的“春天警务室”把“铁锋式枫桥经验”完美融合到工作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他从1月23日开始一直吃住在所里,夜以继日坚守工作岗位,全力以赴抗击疫情。2月11日15时许,他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执行小区封控任务时,因劳累过度晕倒在工作岗位,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献出了年仅32岁的生命。

  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王春天的先进事迹,要把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与推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部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向榜样看齐,向楷模致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职责使命,恪尽职守、忠诚奉献,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