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加大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力度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12.06.2014  23:32

根据《黑龙江省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整顿和规范我市电视购物行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视购物行业健康发展,哈尔滨市成立了由市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广电局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个部门联合组成的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并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协调我市电视购物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哈尔滨市突出四个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加大对电视购物领域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重点商品的监管,加大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商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疗效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制播虚假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违法案件,及时曝光典型案件;二是加大对电视购物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在电视媒体发布电视购物广告前,市工商局加强行政指导并依法查验其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加大对电视购物广告的日常监测和检查,及时查处违法广告。同时,强化网络环节监管,加强对网络电视购物广告监测和管理,禁止虚假违法购物广告利用互联网发布;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力度。市广电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播渠道,宣传电视购物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曝光虚假电视购物广告和涉案企业,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加强对诚信企业的宣传推广,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四是加大维权力度,建立健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市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积极畅通“12312”、“12315” “12365”“12331”等公众举报投诉热线,让人民群众在发生纠纷后能够有法可依、有地可诉,有效地将人民群众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指导消费者协会建立和完善会员企业诚信档案,开展行业信用评价,逐步建立企业失信惩戒机制。目前,哈尔滨市监测电视购物广告数2650条/次,出动执法人数274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27条,停播通知书10份38条,行政告诫3次18人/次,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我市电视购物秩序。

 

 

来源:流通秩序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