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2日召开

16.08.2018  08:02

  15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2日至24日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修订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草案)》《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审查批准《哈尔滨市城市供水条例》。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快递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省本级决算(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等。(作者:闫紫谦)

(责任编辑: 郑超 )